党章专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广州东山恤孤院路后街31号,今恤孤院路3号)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党章共分6章30条,对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作了个别条文修正,修改重点放在严格入党手续和发挥地方委员会一级组织的作用。为保证党员质量,党章首次增加了党员候补期的规定。

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经小组会议之通过,地方委员会之审查,区委员会之批准,始得为本党候补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

——节选自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