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专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场(北京人民大会堂)

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召开的,听取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十一大党章是我们党从错误和混乱中开始向正确道路过渡和徘徊时期的一部党章。党章在结构上恢复了党的七大党章将总纲和各章分开阐述的做法。条文部分计5章19条。

党章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强调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党员预备期制度。

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的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加强教育和考察。

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节选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